模拟庭审——吴江市开发区初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

发表时间:2012-05-31

2012年5月25日,我校唐仲英爱心小分队队员在吴江法院第三法庭开展了“青春与法同行”——青少年模拟庭审普法宣传活动。模拟庭审活动既可以增强青少年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普法工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也是开展爱心小分队活动的又一创新尝试。

本次模拟庭审案例取自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案件,法庭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被告、法警等角色均由开发区实验初中唐仲英爱心小分队员扮演。庭审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的陈述和最后的宣判过程,向广大中学生宣传我国刑事诉讼的原则以及抢劫罪的构成、刑事责任年龄、犯罪后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以及新的司法解释对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的有关规定等法律知识。

唐仲英基金会(美国)江苏办事处于勤老师等到现场观摩,本次活动也得到了吴江市人民法院支持与指导。吴江市人民法院倪晓红庭长说:青少年承载着明天的希望,同时,这个群体在纷繁的世间也容易迷失自己,辨不清前进的方向,需要我们给予呵护与引导。当前,有不少青少年甚至因为种种原因误入歧途,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不仅耽误了自己,也给他人造成了伤害,青少年问题是已经引发了人们多方面的关注。今天,我们开展的“青春与法同行”——青少年模拟庭审普法活动的目的就是为进一步做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活动结束后,我校师生还一同参观了吴江市人民法院。吴江日报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报道,吴江电视台对模拟庭审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制。

 

“少年法官”走上法庭 青少年模拟审判普法活动侧记

                                                                                 (吴江日报 5月26日)
 

“下面法庭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被告人,你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陈述。”昨天下午,市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内,一场别开生面的“审判”正在进行。参与这次审判的审判长、陪审员等都是来自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初级中学唐仲英爱心小分队的队员。

庄严的国徽下面,一群尚显稚嫩的初中生成为了法律工作者,“少年法官”的脸上写满了严肃。审理案件的合议庭由9名同学组成,分别扮演审判长、陪审员、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书记员、法警和被告。

随着“被告”被两名“法警”“押”入法庭坐上被告席,同学们一下子进入了角色,表情也变得严肃而庄重。此次同学们模拟的是一起未成年人涉嫌抢劫案件,案件“被告人”张方当时已满14周岁但未满16周岁,因迷恋网络游戏,没钱去网吧上网而抢劫他人财物,被公安机关抓获。

“公诉人”开始宣读公诉书,声音洪亮、语速缓急有度,俨然一副法律工作者的架势。“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无异议?是否自愿认罪?”“公诉人”读完后,“审判长”郑言道。

“没有异议,我认罪。”“被告”虔诚“认罪”。

进入法庭辩论阶段,“法定代理人”在陈述事实的时候,条理清晰、逻辑严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请求法庭能够轻判,将一个因没有教育好自己的孩子而感到内疚的单身母亲演绎得惟妙惟肖……

当“审判长”宣读完审判结果之后,同学们依旧端坐在那里,还没有完全从角色中转换出来。“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法庭,今天穿上一身法袍,感觉自己一下子成为了一名法官,非常的庄严,非常的激动,非常的高兴,非常有意义。”来自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初级中学初一(7)班的毛昊阳是本次模拟审判中“法官”的扮演者,他一连用了4个“非常”来概括当时的心情。“这次模拟审判,让我们学会很多法律知识,丰富了我们的课余生活,为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我要努力学习,争取将来成为一名真正的法官。”毛昊阳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