馨云计划简介

发表时间:2012-11-15
馨云计划简介


 一、 背景:

馨 云计划是由获得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的毕业生、四川大学馨心社及社会爱心人士联合发起的公益平台。旨在为大家,特别是获得德育奖学金的毕业生践行“服务社会、 奉献爱心、推己及人、薪火相传”的宗旨提供一个平台;为家庭贫困但有着极大上进心的中学生提供一个励志机会。从最初的六个人,到现在的近30人的小组织; 从最初的4个受助中学生,到现在的92 名中学生;从最初的大邑的一个中学校,到现在两个基地共计11个学校。一路走来,感谢有你!感谢有你一路的陪伴,感谢有你一路的付出。在这里,更多的收获 需要你与我们共创!更多的精彩需要你与我们分享!来吧,加入我们。成为馨云人 ,你一定不会后悔!

二、口号

Love me little,Love me long! 爱要细水长流

三、奖励对象
1、奖学金名称:馨云计划励志奖学金
2、中学分布区域:唐仲英德育奖学金所在高校爱心社能方便管理的中学学生,原则上为镇或县中学;
3、中学生获资助标准:家庭贫困、刻苦上进、品德优良;
4、由各中学推荐名单到爱心社,由爱心社进行信息核对后确认受助名单并开始资助,如中途退学或中学毕业,则视情况推荐获得唐仲英德育奖学金或其他帮扶方式;
5、奖励金额:初中生:500元/年;
                   高中生:1000元/年;
以上资助金额均分两次发放,分别为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完成;
6、目前有四川大邑县和马边县两个爱心基地,近百名受助学生。

四、会员管理
1、会员组成:获得德育奖学金毕业生、社会爱心人士
2、正式会员:不低于400元/年,分2月和8月两次捐款(也可一次400元以上),年年延续;
3、非正式会员:不低于200元/次,上不封顶,不限捐助次数;
备注:为保证受助中学生能延续获得资助,建议大家参加正式会员,以便保证资金正常到位及增加新资助学生时好做预算。

五、 财务管理
1、财务由李士敏负责资金往来管理,定期公开等,详见群共享;
2、设置专用账号,目前账号是川大馨心社指导老师曾桂秀老师账号,成立专门基金会前一直保持不变;
3、奖学金发放前务必事先通知财务负责人资金用途、具体数目、时间等,取得同意后方可使用资金;
4、所有受助中学生签字数据、相关活动照片等由爱心社保存管理,随时接受会员查询;
5、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曾桂秀
     开户行:中国银行成都科华街分理处       
     账号:6013  8231  0044  2290  672 (支持网银、支付宝汇入)
注:请各位同仁在汇款后第一时间将汇款信息按照姓名+金额的形式反馈给财务部李士敏,
电话:151  0847  8640;QQ:416912950。感谢大家支持!

六、档案管理
1、档案工作由王相龙负责;
2、通讯录定期更新,请大家在群共享下载;
3、受助学生家访、调查表及“一对一”交流档案整理及跟踪;
4、馨云计划电子版期刊制作,发布等,内容涵盖同期受助学生志愿活动、馨云计划内部活动,重要事项总结,活动预告等等;
5、受助学生档案以PPT形式共享到群共享,定期更新,大家可指定资助对象或由工作人员自行分配;
注:只有正式会员可以指定资助对象,非正式会员如需指定资助对象,需成为正式会员或一次性将资助对象中学生涯获奖金额打入专用账号并短信李士敏资金用途;

七、五年计划
1、正式会员100名以上;
2、资助中学生不低于200名/年;
3、建立一间乡村图书馆;
4、基金规模突破50万/年。

八、组织结构
九、大事记
1、2010年,馨云计划成立;
2、2010年,邓悠大师兄号召社会爱心人士加入,并成为资助主力军;
3、2011年,财务部成立,李士敏担任CFO;
4、2012年3月,馨云计划新津梨花沟踏青,同时诞生馨云计划五年计划;
5、2012年3月,活动部诞生,吴显勇负责
6、2012年3月,毕业生捐款金额过万,成为大名鼎鼎的“万元户”;
7、2012年6月,开辟马边县爱心基地,同期资助7名学生;
8、2012年9月,馨云计划档案部成立,王相龙牵头负责;
9、2012年11月,奖励金额更改初中500元/年,高中1000元/年;
。。。。。。更多精彩,敬请期待
十、联系方式
QQ群:48469029
微博:http://weibo.com/xinyunjihua
财务
李士敏:151-0847-8640     QQ:416912950;
档案
王相龙:189-8078-8191     QQ:1035276031
活动
吴显勇:186-2824-7698     135-4061-8531     QQ:519845907
志愿者:详见通讯录
                                                                                                                                                 2012/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