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仲英爱心奖学金章程

发表时间:2017-08-25
第一章   宗旨

第一条 
为振兴中华民族教育事业,卓有成效地从小培养学生道德品质,美籍华人唐仲英先生在国内部分县(区)设立“唐仲英爱心奖学金”,奖励孝顺父母、尊敬师长、关心他人、助人为乐、刻苦勤俭、成绩优良的初、高中生。

第二章   奖学金

第二条
  各县(区)爱心奖学金由美国唐仲英基金会提供。奖学金额度初中为400元/年•人,高中为800元/年•人。奖学金全额发给获奖学生,并由获奖学生合理使用。各县(区)、各中学的奖学金获奖总名额和总金额由美国唐仲英基金会确定。
第三条  奖学金由各县(区)唐仲英爱心奖学金执行委员会负责管理及监督,并负责与唐仲英基金会(美国)江苏办事处的工作联系和提供唐仲英爱心奖学金获得者的情况及相关资料。

第三章   评选范围、条件及程序

第四条
  由美国唐仲英基金会在国内选择部分县(区)设立“唐仲英爱心奖学金”。在设奖县(区)的各中学初、高中部,每班评选一名符合“孝顺父母、尊敬师长、关心他人、助人为乐、刻苦勤俭、成绩优良”条件的优秀学生为唐仲英爱心奖学金获得者。

第五条
  唐仲英爱心奖学金的评选程序:全班同学无记名投票,第一轮投票每位学生推选2名同学作为候选人,多选或少选的票,皆作为废票处理。第一轮投票后,应立即在班级中公开唱票、计票。若有一名学生得票数≥50%,该学生直接获得唐仲英爱心奖学金,不再进行第二轮选举。若没有学生得票数≥50%,则前三名的三位同学为第二轮投票的候选人。第二轮投票前,三位候选人应发表简短演讲,上台竞选。随后立即进行第二轮投票,第二轮投票全班每位同学推选1人。两次选举必须一气呵成,不得中断。选举时若废票≥20%,应组织重选。选举过程中故意捣蛋的班级,取消该班级当年爱心奖学金评选资格。经过一至两轮投票、唱票、计票程序后产生的第一名为唐仲英爱心奖学金获得者的初步人选。
学校对各班的初选名单汇总后在全校张榜公示。各校初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育局汇总,由县教育局报唐仲英基金会(美国)江苏办事处审核批准。基金会办事处在审核中,如发现虚报名单、弄虚作假等现象,将取消该县的“唐仲英爱心奖学金”。对于奖学金工作不重视、不认真的学校,基金会经查实后,将通知县(区)教育局,并要求学校限期整改,如学校限期不改,将取消该校下年度的“唐仲英爱心奖学金”。

第六条
“唐仲英爱心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年9月至10月为宣传发动期,10月15-25日进行爱心奖学金评选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10月底前,各县(区)教育局将获奖名单及相关材料等统一上报基金会江苏办事处。11月上半月为基金会审批与汇款期,11月下半月各县(区)应举行唐仲英爱心奖学金颁奖大会,宣布获奖名单,颁发奖状和奖学金。在9-11月期间,上学年度的爱心小分队要继续开展活动。颁奖会后,新的小分队成立并开展活动,上学年度爱心小分队中的落选队员可以志愿者的身份留在新成立的爱心小分队参加活动。

第四章  组织领导和相关活动

第七条
  各县(区)成立的唐仲英爱心奖学金执行委员会,负责管理监督该县(区)各中学爱心奖学金的评选审核工作和爱心活动的开展。执行委员会成员由该地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

第八条
  各县(区)教育局应高度重视唐仲英爱心奖学金工作,加强检查指导,将唐仲英爱心奖学金工作与日常的德育教育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发挥获奖学生的带动作用,逐步形成学校、家庭、老师、学生共同参与的德育教育氛围,为提升师生员工的道德素质,创新出一条新的途径。

第九条
  为加强培养唐仲英爱心奖学金获得者孝顺父母、尊敬师长、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的品德,各校的唐仲英爱心奖学金获得者要组成“唐仲英爱心小分队”,积极开展爱心活动。同时各校要选派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热心爱心工作的老师担任“唐仲英爱心小分队”的辅导员。

第十条
  “唐仲英爱心小分队”的辅导员要积极主动地组织“唐仲英爱心小分队”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特别是寒暑假,开展爱心公益活动,促进获奖学生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积极践行唐仲英基金会的宗旨。

第十一条
  为表彰表现突出的优秀爱心小分队与优秀爱心辅导员,基金会决定在各县(区)开展“优秀爱心小分队和优秀爱心辅导员”的评选工作。详见《关于各县(区)开展优秀爱心小分队和优秀爱心辅导员评选办法与评分细则》。

第十二条
  各县(区)学生从初中到高中阶段两次以上(包括两次)获得“唐仲英爱心奖学金”,考入基金会设立“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的大学后,可享有优先考虑获得“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的机遇。

第十三条
  为充分发挥爱心小分队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学校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全面提高,除唐仲英爱心奖学金获得者之外,欢迎热心公益活动的同学作为志愿者加入爱心小分队,参加爱心小分队的活动。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四条 
为具体实施《唐仲英基金会爱心奖学金章程》,做好评选、颁奖、开展爱心活动等工作,增强获奖学生的荣誉感,基金会统一制作《唐仲英爱心奖学金奖状》发给每位获奖者。

第十五条 
本《章程》在唐仲英基金会网上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美国唐仲英基金会。